在我国,茶与婚姻有着悠久的历史联系。早在明朝时期,就有“订亲茶”的记载。茶性纯洁,被视为男女爱情的象征;茶多籽,被认为是祈求子孙繁荣、家族兴旺的寓意。清代人福格在《听雨丛谈》卷八中提到:“今婚礼行聘,以茶叶为币,清汉之俗皆然,且非正室不用。
闽台婚姻礼仪总称为“三茶天礼”。其中的“三茶”包括订婚时的“下茶”、结婚时的“定茶”以及同房合欢见面时的“合茶”。
在旧社会,男方随媒婆或父母到女方家提亲、相亲,女方的父母习惯叫女儿端茶待客。茶杯斟满后,依辈份次序分送到男方亲客手中,由此拉开了相亲的序幕。男方家人乘机审察姑娘的相貌、言行、举止,姑娘也暗将未来夫君打量一番。当男方到女方家“送定”(定亲)时,由待嫁女端甜茶(闽台民间叫“金枣茶”),请男方来客品尝。喝完甜茶,男方来客就用红纸包双数钱币回礼,这一礼物叫“压茶瓶”。到了娶亲这一天,男方的迎娶队伍未到女家,女家就要请吃“鸡蛋茶”(甜茶内置一个脱壳煮糖的鸡蛋)。
男方婚宴后,新郎、新娘在媒婆或家人的陪伴下,捧上放有蜜饯、甜冬瓜条等“茶配”的茶盘,敬请来客。来客吃完“新娘茶”要包红包置于茶杯为回礼。结婚成亲的第二天,新婚夫妇合捧“金枣茶”(每一小杯加两粒蜜金枣),跪献长辈,这就是闽南、台湾民间著名的“拜茶”,也是茶礼在婚事中的高潮。
在闽东一些地方还流传着特殊的规俗。福安民间未婚少女有“下茶规”,凡未婚少女到亲戚朋友家中作客时,一般食物都可以吃喝,唯有茶叶不能轻意饮喝,喝了茶就意味着同意做这家媳妇,这种习俗沿用至今。
在畲家新婚拜堂,有“新娘茶”的习俗。新婚当日傍晚设宴请六亲九眷,酒过“三巡”,新娘上席敬茶时亲戚要馈赠“茶仪”(钱),作为新娘的“见面礼”。婚礼礼毕后,新娘进入后厅堂端取备用的糖茶。新娘第二次出厅堂仍由伴娘妈陪同引席施礼,开始向诸女眷献糖茶。第三次出厅堂收取茶盅。诸女眷饮完糖茶后,以红包犒赏伴娘妈,称为“茶钱”。
在闽南、台湾,茶树是缔结同心、至死不移的象征。据郎英的《七修类稿》和陈跃文的《天中记》载:“凡种茶树必下子,移植则不复生,故旧聘妇必以茶为礼,义固有所取也。”
总之,闽台地区的婚姻习俗充分体现了茶文化的内涵。茶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饮品,与婚姻喜结连理,成为了闽南、台湾地区的一项重要传统文化。